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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情知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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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你干什么?”小夫妻问牧锦,“恭喜啥?”

    牧锦笑道:“恭喜发财,岁岁平安啊。”

    “怎么……”人们有点糊涂了。

    却是包房服务员想了起来,连忙附和牧锦道:“对对,落地开花,荣华富贵,恭喜恭喜!”

    一群人已经转移回到餐厅的位置了,虽然大部分人还有点没弄明白,但听到吉祥话谁不开心呢,面色都平和了下来。

    坐在上首的老太太问牧锦,“闺女,你说的是什么。”

    牧锦走到老太太身边,轻言细语道:“老太太,咱们这儿有个词叫‘打发打发’,您的重孙打了杯子,您家今年可不就会发大财吗?而且,我听说有些地区专门在大年夜里打碎杯子,以求‘碎碎平安’呢,这是多好的征兆。”

    一桌子人恍然大悟,面露喜色。小男孩的母亲骄傲地亲了儿子一口,“宝宝真厉害。”

    夏薇的嘴角止不住抽搐。

    那老太太不知怎么,好像对牧锦印象很好,招手让她帮忙给倒酒换骨碟,牧锦犹豫了一下,见包房服务员正在拆分一品排骨,便走上前为客人服务。

    其实,虽然她没有经过服务培训,但这种小事倒是难不倒她。服务员转身看时,见牧锦正站在客人的右手边倒酒。这家人喝的是自带的红葡萄酒,牧锦用餐巾裹着瓶身轻巧地将酒液倒入杯中,末了顺时针旋转一下,让最后一滴酒液也滴在了杯中。

    牧锦十分安静,站着丁字步,上身微微倾斜,脸上依旧带笑,动作简单优雅。不知怎么,她就像是站在聚光灯下一般,一屋子人的目光全部凝聚在了她身上。

    依旧站在角落的夏薇惊讶地张张嘴。她突然觉得牧锦有些陌生,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感觉很独特。

    吃完饭之后,那一大家子又坐着聊聊天,吃水果看电视,休息休息。

    之前色眯眯盯着牧锦看的青年走过来想跟她搭话,“服务员,给我倒杯茶。”

    牧锦转身拿杯子。

    “你叫什么名字?看起来才十多岁吧?怎么就出来打工啊?”青年在她身边站着,啰啰嗦嗦搭讪。

    牧锦抿嘴笑着,并不回答他,“您的茶。”双手将茶杯递给他。

    那青年接过杯子,并不肯放弃游说,“你在这儿工资多少?啧啧,看你这气质,当服务员可惜了。要不然这样,去我们家的公司坐办公室如何,晨景贸易,听说过没?工资肯定比你在这儿高!”

    牧锦有点心烦,摇头拒绝。

    夏薇却走了过来,忍不住插话,“呀,有这样的好事?……大哥,你看我行吗?”她反正也考不上大学,当服务员也不甘心,听到有更好的机会当然愿意。

    年轻男人一看,夏薇也长得挺漂亮,一笑两个小酒窝,讨好地看着自己,顿时虚荣心爆棚,一拍胸膛,“当然行了,你们一起去,没问题!”

    夏薇咯咯的笑起来,“谢谢大哥!”

    年轻男人的姐姐已经关注这边半天了,看弟弟犯了好色的老毛病,跟两个服务员聊得开心,不禁走过来问:“小弟,你在跟她们说什么?”

    “姐,前段时间爸不是说咱家公司要招人吗?我看她俩挺好,正在跟她们讲这事,想让她们去试试。”青年兴奋道。

    但姐姐却给春风得意的弟弟泼起了冷水,“你以为你能说了算?招人这事又不归你管!你自己都不在公司!再说了,她们两个能干什么?一看就是没文化的样子,我们公司前台都要大专生。”

    夏薇满腔热情化为泡影,讪讪地走开了。牧锦根本不以为意,保持着得体的笑容,站在柜子边一动不动。

    青年觉得很没面子,他姐姐却感到牧锦平和的笑容很碍眼,不由恶毒地对弟弟说:“你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就知道勾搭不正经的女人,什么不三不四的都想往公司介绍,你以为你是谁啊?”

    不三不四的女人?

    牧锦怔了一下,想了想,平静地开口,“贵宾,感谢您对我的看重。不过我是安市大学的学生,寒假在酒楼体验生活而已。我想,我毕业之后应该会去待遇发展都比较好的大公司工作,不是随便什么三流小公司都会考虑的。”

    “你说什么!”两姐弟一听这话,气得鼓起了眼睛。

    牧锦只是点点头,不再看他们,也不再说话。

    两姐弟有心将她大骂一顿,但这晚上确实不是好时机,除夕夜吵吵闹闹怕惹了晦气,而且家长都在,他们可不想给掌权的伯父和父亲以及家里最有权威的老头子留下不好的印象,只能象征性地低声喝道:“你等着!”

    牧锦笑意不变。

    两姐弟跑到老头子老太太身边去献殷勤了,夏薇偷偷蹭过来,拉拉牧锦的袖子,“嘿嘿,我都听见啦,你撒谎了。”

    牧锦淡笑,“许他们贬低我,就不许我反击?再说了,我也没讲错,下半年我肯定会是安市大学的学生,谁看得上他们家那种小公司,听都没听说过。”

    夏薇羡慕道:“你成绩那么好,上大学是肯定的了,我就不行,我能上个大专就不错了。”

    牧锦记得,上一世夏薇连大专都没考上。她不好泼她冷水,只鼓励一句,“加油。”

    夏薇的眼光不自禁又往刚才搭讪的男人看去,“对我来说,能到一个小公司坐办公室就很好。”

    牧锦心一沉。以前没发觉,夏薇原来这样不愿放过任何一个机会。那男人明显不是善茬,而且不过随口说两句而已,夏薇就当了真,刚才还在他面前笑得那么谄媚,有必要么?

    她提醒道:“刚才那女的说了,他们家的公司招人的事不归她弟弟管,你就别想了。”

    夏薇笑嘻嘻,“知道啦。……哎对了,刚才我还没谢谢你呢,那小孩打破杯子,幸亏你说了‘恭喜’,不然我绝对要跟他们大吵一架。”

    牧锦扯扯嘴角,“没什么。”

    “你说他们会把杯子钱付了吗?999豪包的杯子听说都是整套瓷茶具呢,就是碎了一个一套都不齐……”夏薇又开始紧张,“要是他们非说是我打碎的,怎么办啊?”

    “怎么可能?”牧锦无语,“刚都说了是他家小孩打碎的,不然他家‘发’什么?”

    夏薇才醒悟,点头不迭,“对对对,就是就是。”

    最后结账的时候,在茶杯问题上是稍微扯了一阵皮,不过因为那家老太太发话,说为一年的好兆头埋单也不亏,所以总算圆满解决问题。

    那两姐弟临走又恶狠狠瞪了瞪牧锦,连带对夏薇都瞪了几眼。夏薇原本还打算跟那男人再忽悠两句,只得熄了心思。

    茶杯的事情没有连累到包房服务员,便在领班面前给牧锦说了些好话,牧锦得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表扬。

    晚上九点多,她和夏薇才离开金碧辉煌大酒楼,走在回家的路上。

    两个女孩肩膀挨着肩膀、脚步同步,仿佛这样挤在一起就能抵御一点寒风。

    夏薇嫌弃地裹紧了自己身上土土的防寒服,“魏静,你刚才看见没有,刚才那家的几个女人披的可是皮草呢!还有小羊皮手套,背的包包品牌也是我在杂志上见过的。他们怎么那么有钱啊?”

    牧锦啼笑皆非,这就算有钱么?她看得出,那些皮草不过是商场里卖的大众货,包也不算什么太昂贵的款式,连距离暴发户都有点儿远……她没有说话,只是闷着头赶路。今天又累又困,只想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倒是放假,但是她想跟母亲商量些赚钱的事。

    两个年轻女孩拐进贫民区的小路,熟练地穿过一道牌坊门,便互相告辞。

    路灯又灭了,道路黑黢黢的,深一脚浅一脚踩在破烂的小巷子里,牧锦警惕地支着耳朵听着周围的声音。她在这个片区长大,这里的治安很差,她曾经路遇打架斗殴、喝酒闹事等情况,幸亏运气比较好,本身也比较机警,因此从来没出过事。

    到了自家楼下,她急匆匆地跑上楼,掏出钥匙打开门,才按下剧烈的心跳。

    ——本以为家是温馨和睦的地方,可惜眼前的一幕让她眉头微蹙。

    母亲林晓兰跪坐在地板上,眼中噙着泪,手边一盆水,正用抹布擦拭着地板上一摊狼藉的痕迹。整个屋子里散发出一种酸臭难闻的味道,而里屋则传来男人打雷一样的鼾声。

    不用说,父亲魏刚又喝醉了,吐了一地,这会儿可能已经进屋去睡觉了,还不知道睡前有没有打过林晓兰。

    牧锦疲惫地依在门背上,深深叹了一口气。她讨厌这样的环境。

    “小静,你回来了?”林晓兰站起来,强打精神,“饿不饿?厨房里给你留了几个饺子,妈去给你煮了吃。”

    林晓兰今年还没满40岁,鬓边却有丝丝白发。但看脸的话,能看出年轻时一定是十分清秀的女子。

    重生回来后,牧锦每次见到她的脸,总会有种恍惚的感觉。原因无他——那个替换了自己的身份,如今正在牧家娇生惯养的魏熙然,长得跟林晓兰实在是太像了。而自己,却跟牧家的太太冯贞静年轻时一模一样。

    其实这也是证明上辈子牧锦和魏熙然各自身份的铁证,今生,牧锦会好好利用这一点!

    “小静,小静?”林晓兰担心地看着女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

    牧锦的思绪回复过来,勉强笑了笑,“妈,我不饿,就是有点累,我在酒楼吃了东西的,你不用管我。”

    “哦。”林晓兰又蹲□□去擦洗地板。

    “你和爸,今天吃的是饺子吗?”牧锦没有脱防寒服,因为家里没有暖气,脱了会很冷。她不想去帮养母擦洗养父吐的污物,完全无视的话又有些与心难安,所以坐到一边,在养父的鼾声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养母拉起了话。

    林晓兰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边干活边回答,“嗯,是居委会派人送来的肉和面,妈去拔了几颗白菜,剁在一起做了馅包了饺子。味道还真不错呢,你爸爸吃了三十多个!”

    牧锦有点为她难过,“妈,那你吃了吗?”

    “吃了啊!”林晓兰笑起来,“妈尝好几个呢,很好吃,想着怕你回来饿,所以留在了面板上没煮。明天给你做早餐,你早些起来,免得起晚了被你爸爸吃了。”

    仿佛因为话题里提到了自己,所以里屋的男人鼾声突然骤停。

    林晓兰吓得一抖,手中的抹布举着没敢动,牧锦也侧耳倾听,屋子里一时安静如水。好一阵,男人的鼾声才又响起来。想必是鼻腔有点阻塞,所以呼吸才会停了一阵,他的老毛病了。

    林晓兰明显放下心来。

    牧锦叹息。

    她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养母林晓兰为什么会忍受养父魏刚那么多年的坏脾气以及偶尔的家暴,却不离开他。

    听说魏刚年轻的时候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有一把子力气,性格也不错。后来是从建筑工地上摔下来,摔断了腿,才开始颓废。当时建筑商只付了一小部分医药费就不再管他,林晓兰又刚生了孩子没多久,两口子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勉强治好魏刚的腿,但还是落下了病根。

    从那时起,魏刚就不再出去揽活儿干,整天呆在家里,久而久之养成了酗酒打老婆的坏毛病。他偶有清醒的时候,也会抱头痛哭,怨恨自己没本事,养活不了家人。

    上辈子,牧锦对魏刚其实是充满了憎恶的。她讨厌这个男人因为生活不如意就责打老婆出气的行为。

    但是到了临死前,她却不恨魏刚了。

    ——至少,当她在游泳池挣扎的时候,这个男人没有袖手旁观,甚至在大冷天跳进了冰凉的池水中,打算救自己。这说明他的人品并没恶劣到无法想象的程度。

    好像,魏刚那时也淹死了?

    魏熙然所有的麻烦都解决了,倒真是白白捡了个便宜。

    看来,如果这辈子自己要早些脱离这个家庭话,得给养父养母想点办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