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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白莲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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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世界里,丛笙并没有活很久,那次的刀伤对他的伤害太大了,真正的伤到了心脏,虽然因为暗医高明的医术让他得以生还,可他的身体也由此变得脆弱无比,半点冷热风霜都经不得,比最娇贵的水晶娃娃还易碎。

    哪怕有王莫萧的精心护养小心呵护,丛笙还是在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时候去了。

    这十几年虽然因为受伤让丛笙的身体变得脆弱无比,可是丛笙的心却直到闭上眼的那刻满满的都是幸福。

    丛笙是带着笑离开的,他并不知道他闭上眼的那刻,那位保证了好好活着的黑道大佬第一次没有顺从他的意思,做了十几年前就准备做的事情,用带在身边的那支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丢下了他庞大的黑暗帝国。

    拥着他带着笑意追随他而去。

    丛笙有些难过也有些茫然,他看着眼前的白色轮盘,想也不想就将手伸了过去,他想快点进入下个世界,好找些事情排解掉心里的苦痛。

    在这个只有白色轮盘的寂静世界,他的痛苦无处存放。

    手掌刚贴上白色微凉触感细腻的白色轮盘,一张曾经出现过的卡片再次飘落下来。

    丛笙细细看着,只见对着他的那面是一朵洁白漂亮,莹莹盛放的看上去圣洁又高贵的白色花朵。

    不用看花朵下面的标识,这朵花人人都认识,也是现今由褒义变为贬义的花朵——白色莲花。

    丛笙有些疑惑不解,这个金手指比上一个还奇怪。他真的是有些谨谢不敏白莲花这个词啊,他的第一个人生就是被这样的女人给彻底改变的。

    白莲花:它会让你有着天使般圣洁的外表,莲花般纯洁的气质,能误导众生你是一个圣母般善良的人,有着别人难以抵挡和抗拒的魅力。

    orz… …

    这是丛笙看见白莲花功效后的表情,虽然他很讨厌‘白莲花’,可是对于这个功效丛笙只能拜服。

    同样的眩晕再次出现,丛笙来不及慢慢消化脑海中的关于这个世界的小说版本,就已经被身体的异样吸走注意力。

    丛笙此时的身体太不对劲了,全身一阵一阵的热流不断汇集到某个地方,那是每个男人都有的地方,后面某个地方也是一阵阵瘙痒难耐。而且双手也被一根领带随意绑了起来,浑身也是软糯无力,明显是中了迷药加催/情药。

    丛笙不是傻子,哪能不知道此时的状态不对劲。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更糟的是此时他的身上正压这一个男人,一边吻着他的胸口一边撕扯着他的衣服。

    身上的男人眼神狂乱,巨大的酒气味浓郁得熏人,一双桃花眼里已经没有丝毫的清醒,嘴里还胡乱的说着话。

    “美人儿真甜。”

    眼看身下的裤子就要不保,清白将失,丛笙用力一咬舌尖。

    同时眼睛四处张望,看见床头柜上的金属制台灯,用攒出的一点力气将台灯摸索到手,然后对准身上男人的太阳穴狠狠砸去,丛笙已经不在乎会不会将人砸死了。

    效果很好,丛笙身上的男人哼都没有哼一声,一头栽倒在丛笙的身上。

    丛笙用手指探了一下男人的鼻息,发现还有气,气息还很强健,也就松了口气。

    他不想一来就菊花失守,也不想一来就成为杀人凶手,只能出此下策了。

    也不知道这个男人什么时候会醒,丛笙顾不得其他,只想马上离开,他已经感觉身体热得快要爆炸,理智也在失守的边缘。

    丛笙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扶着墙壁看着毫不熟悉的走廊,只是下意识的向前走着,眼前已经渐渐发蒙,神智也在离他而去,丛笙的身体越来越骚动。

    “王莫萧,你来了!”

    丛笙看着从拐角出来正疾步过来的一个高大身影,双眼陡然亮起欣喜的光,他完全没想过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要知道这已经不是上一个世界了。

    丛笙满脑子都是那个身影,奋力的像那个人跑去,一把揪住那人的衣领,嘴唇也跟着吻了上去。

    连被他抱住的人浑身僵硬如石头丛笙都没有发觉。

    “唔~”丛笙满身酸痛的醒来,刚呻/吟出声,一双带着薄茧的手就搭上了他的太阳穴,并力道适中的按揉了起来。

    丛笙没有马上睁眼,他的神智已经完全回笼。

    昨天晚上他刚到这个世界,就从一具中药的身体醒来,对于这个世界还没开始了解,就出了眼下这场荒唐戏。

    满身的酸痛明明白白的提醒着丛笙昨晚发生了什么,他刚从狼窝逃出来,又自己跳入了虎穴。

    谁叫他认错了人,此时他已经完全清醒,昨晚的事情也并没有来场失忆。他后来遇见的那个他以为的是王莫萧的男子,只不过是个长得很像的人罢了,可是真的只是长得像吗?

    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丛笙既期待那人是王莫萧,又害怕那人不是王莫萧。但是理智告诉他,王莫萧是不可能和他一样穿越时空的,而且还能那么好运。

    让丛笙一来,两人就遇见了,并且还是在那样特殊的场景。

    丛笙头一次产生了一股鸵鸟般的情绪,迟迟不愿睁眼。

    同时脑海中也开始翻阅着新出现的小说,书名——重生之自己做总裁。

    讲的是主角受前世自杀而死,然后重生回到了一切还没开始的时候,于是决定虐亲爹虐后母,虐继弟,拿回属于自己的公司,绝不让父亲将公司交给同父异母的弟弟。然后踹掉前世的渣丈夫,勾搭上忠犬攻,过自己美满的人生。

    大概来说就是个这么样的故事,不幸的是丛笙新穿的这个身体就是主角受要虐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戏份还很多,比上一个世界只出场一个名字的‘张越’好多了。

    而昨天晚上丛笙第一个遇见的准备对他不轨的那个男人就是主角受的前世渣夫,当然这辈子主角受李瑾是不准备再和前渣攻结婚的。

    是的,这个世界格外的风气开放,全世界各国的法律里男男结婚都是许可的,这个世界与众不同的就是只要你们相爱,无论性别,年龄,种族都是可以结婚的。所以这个世界里的男男恋很多,男女恋不是主流,女女的也不少。

    丛笙现在这个身体名字叫李瑜,兄弟俩虽然同父异母,取的名字却是出自一个词‘怀瑾握瑜’。

    只不过丛笙到有些吐槽,字是好字儿,可是配在‘李’姓上就有些让人无语了,李瑜,不就是鲤鱼么?

    至于昨晚李瑜的异样,丛笙也知道了,小说里有说,这是李瑾设的计。

    昨天是渣攻周泽的相亲宴,周家特意为这个备受宠爱的幺子主办的,邀请了许多的上流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家。

    小说里说前世的李瑾在这个宴会上对周泽一见钟情,出乎周泽意料的是当李瑾表露出倾慕的意思后,周泽也选择了李瑾作为结婚对象,李瑾觉得两人是互相喜欢的,婚后两人也过了一段时间的温馨生活,可是不久李瑾就发现周泽是个四处留情的花花公子,刚开始李瑾选择了等待和忍耐,他相信自己总会等到周泽的浪子回头,他坚信周泽最爱的人是他,不然为什么那么多的相亲对象,周泽独独选择了他李瑾呢?

    然而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待中,周泽却仍然没有回头,最终李瑾绝望自尽,然后重生。

    他恨周泽是因为他觉得周泽欺骗背叛了他们的感情,他想虐李瑜是因为他觉得李瑜抢了他的家业,因为他觉得身为长子第一继承人是他李瑾才对,可因为后母的原因父亲将公司交给了李瑜。

    李瑾是在周家相亲宴的三天前重生的,于是李瑾便在这场相亲宴中设计了两个人,李瑜和周泽,他想让李瑜也尝尝前世他受过的诸般痛苦。

    于是李瑾在李瑜的酒杯里下了药,然后将人送进了周泽的房间,相亲的宾客是要在周家呆两天的。

    原著的小说里,他的计划是成功了的,中药的李瑾和喝醉的周泽滚到了一起,然后在第二天,李瑾以找弟弟的名义带人闯进了周泽的房间。

    李瑜和周泽两人被众人围观,也使李瑜的名声大毁,因为大家在李瑾的刻意引导下都觉得是李瑜的错,谁叫发现他的房间是周泽的呢?

    周泽也由此对李瑜厌恶非常,为了周家脸面,周泽捏着鼻子和李瑜结了婚,然后就把李瑜丢在一边不再理会,成日在外流连各色花丛。

    可是现今却是丛笙在最关键的时候穿了过来,然后离开了周泽的房间。

    理清了这一切丛笙并没有逃脱李瑾诡计的愉悦,因为他还是和人滚了床单,不过不是周泽而已。

    况且到现在丛笙还不知道在他身上忙碌了一整夜的男人叫什么呢,虽然从昨夜的记忆里丛笙看到那个男人和王莫萧有五分相像。

    听见房门开合的声音,丛笙最终还是睁开了眼,向着端着餐盘的男人看去。